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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例二手房“带押过户”交易成功



浙江省报讯(记者郑锋龙通讯员沈惟)“不用提前还清贷款,房子就顺利卖出去了,真是一项服务民生的好举措。”二手房卖家陈先生感慨道。近日,在不动产综合受理窗口,卖方陈先生、买方李先生与中国建设银行余杭支行代理人,在房屋未解除原抵押权的状态下,以“带押过户”的方式,顺利办理了二手房转移登记,成为余杭二手房“带押过户”业务的首例受益者。

所谓“带押过户”,就是带着抵押贷款和房屋一起,过户给下一个购房者,办理过程中客户无需支付额外的服务费用。这项举措有利于降低交易的风险和成浙江省,简化过户程序,方便群众办事,还能盘活二手房资源、加快二手房流通和交易。

不动产“带押过户”实行以前,如果要购买二手房,而看中的这套房子贷款还没有还清,房主需要先筹集资金归还贷款、办理不动产抵押注销,买家再办理不动产转移、申请新贷款、办理新抵押权登记。传统模式不仅手续繁琐、交易时间长,风险和交易成浙江省也相对较高,成为不动产登记的一大痛点。

“带押过户”打通了交易链条,买卖双方与银行达成合意后,可通过借新贷、过户后还旧贷,设立新贷抵押权抵押等方式,实现贷款资金到账与产权过户登记、抵押权登记同步办理。“带押过户”既简化了交易流程,又节省买卖双方交易时间和交易成浙江省,实实在在让买卖双方“少跑腿”。

今年以来,公积金余杭分中心聚焦“带押过户”新业务,积极梳理业务流程,主动对接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委贷银行,探索“带押过户”业务模式。下一步,分中心将持续加强多部门联动、细化业务流程、优化服务质效,促进二手房“带押过户”业务常态化。

新闻链接

“带押过户”适用于在银行存在未结清的、且当前无逾期的个人按揭贷款房产,目前仅支持同家银行跨支行抵押转移。办理该项业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

1.不动产仅有一笔当前有效的抵押登记;

2.卖方需持有2016年9月28日后统一登记的不动产权证;

3.买方需通过按揭贷款方式购买不动产;

4.买卖双方均需事先征得抵押权人(意向抵押权人)的同意。

(来源:杭州市余杭区政府网站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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