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11月6日,泉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,介绍泉州消防救援队伍改革转制五年来的工作情况。
2018年11月9日,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,消防救援队伍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。据了解,改革转制五年来,泉州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《泉州市深化消防执法改革若干措施》《全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机制若干措施》等改革配套政策,解决了消防工作机制、优抚优待、职业荣誉保障等系列问题,实现了改革衔接顺畅、工作平稳有序、队伍换羽新生。
为不断细化消防责任体系,泉州市委、市政府出台了《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 坚决防范重大火灾风险若干措施》,率先在福建省细化明晰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”体系,消防安全责任逐级压实。为全面强化消防治理基础,泉州市创新“一委一站一队一中心”基层消防治理新模式,各级政府投入大量人力物力,实施低收入群体消防安全“四个一”工程。为有效净化消防安全环境,泉州市按照“三管三必须”原则组织实施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,并出台《强化厂房仓库火灾防控工作十五条措施》,筑牢安全防线。
泉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李森建表示,在消防机构转制后,公安机关消防工作不断档,持续参与基层火灾防控工作。依法履职、主动担当。全力配合应急管理、消防救援机构等部门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;密切配合、深化协作。督促基层派出所严格依法执法,在涉及消防安全案件办理方面主动靠前,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,协同作战;加强宣传,提高意识。泉州市公安机关配合应急、消防救援机构等部门及乡镇、街道,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工作。
据悉,消防审验职责承接以来,泉州市县两级住建部门持续推动新职责由“接得住”向“管得好”转变,为建设工程的消防审验工作助力赋能,取得积极成效。泉州市应急管理局与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先行先试,按照“应急、消防部门共同建管”的原则,遴选7支社会应急队伍,并于2020年在全国率先成立首个社会应急救援联勤中心。同时,泉州市还出台《泉州市市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(试行)》,全面促进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健康可持续发展。
通过五年的改革实践,泉州市消防救援事业已步入高质量发展阶段。消防救援队伍正朝着专业化、职业化、正规化方向不断迈进,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许志辉在会上表示:“我们将紧紧围绕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、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中心任务,固本强基,全面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,为护航泉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“消防力量”。(朱璇)